为加强水产品产地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保证产品源头质量安全。2015年8月4—5日,重庆市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3名工作人员到大足区开展水产品现场例行抽检,在渔政执法人员的现场监督下,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现场取样、打包、封存程序进行,本次共抽检8个养殖场,草鱼、鲤鱼和鲫鱼样品16个,拟检测禁用药物药残指标。
    通过抽样检测行动,加大了水产品质量安全有关政策、法规、标准、技术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强化水产品生产者的法制意识,有效保证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