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花耀兰 通讯员吴丹丹 李昱)因爱好钓鱼而去偷钓鱼竿,销赃时却遇上钓鱼竿的供货商。近日,经武汉市青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潘某热爱钓鱼,原本是一项高雅的爱好,却因热爱生偷盗之心。2014年5月的一天傍晚,潘某窜至武汉市青山区某渔具店内,将鉴证价格达人民币5000余元的钓鱼竿等物品盗走。9月的一天,潘某贼心再起,从位于青山区的另一家渔具店内,将鉴证价格达人民币2万余元的钓鱼竿等物品盗走。
今年3月,警方接到报案。汉口一家渔具店老板称,有一可疑男子来店内兜售来历不明鱼竿,怀疑是销赃。警方将这可疑男子抓获,此人正是潘某。潘某交代,去年那段时间他白天去渔具店踩点,夜晚潜入店内偷鱼竿,怕引人怀疑,特意过了大半年之后跑到汉口销赃。不巧的是,他偷来的鱼竿,恰好是从汉口这家渔具店批发的,老板一眼便看出是自己卖的产品,顿觉蹊跷,在联系买家后得知鱼竿被盗,于是报案。
经鉴定,被盗渔具总价值两万六千余元,已远超盗窃罪的构罪标准。
本文来源于金来旺苏州阳澄湖大闸蟹 北京大闸蟹 深圳阳澄湖大闸蟹 广州阳澄湖大闸蟹 深圳大闸蟹 北京阳澄湖大闸蟹 http://www.jinlaiw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