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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浙江温州鹿城区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 [收藏主题] |
    为了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进一步提升鹿城区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2014年鹿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定期监测方案》,鹿城区农林水利行政执法大队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对鹿城区藤桥镇水产养殖场进行监督检查,对温州市鹿城区藤临淡水养殖场抽检田鱼2个样品,送温州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进行检测。 此次监督检查行动还检查养殖过程中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药物行为,药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执行是否到位,基地生产环境是否整洁,是否建立生产、销售、用药记录,生产、销售、用药记录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通过检查没有发现使用不合格药品和禁用药物行为,但仍存在三项记录不够完善的情况,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养殖户完善三项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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