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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天津宝坻区接受农业部2014年第一次产地水产品国家监督抽查 [收藏主题] |
    根据津水渔管【2014】23号文件精神, 2014年6月12日,市水产局渔业管理处刘兴杰陪同宁波农业部渔业生态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领导及技术人员到宝坻区进行水产品抽样;农业部抽检鲤鱼样品4个,市质检中心抽检样品2个,其中鲤鱼2个,鲫鱼4个,并现场进行制样、封样工作。同时对养殖户养殖过程中饲料、渔药等投入品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严格要求在水产养殖中按照无公害标准执行,杜绝使用违禁药品,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通过监督检查增强了养殖户无公害健康养殖意识,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起到了重要作用。     宝坻区主管渔业局长、水产科相关人员及被抽检单位负责人一起陪同抽检。 (宝坻区畜牧水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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